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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发布时间:2015-01-13 来源: 中工招商网 4853

  概念: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类。

  分类:一类: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二类: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三类: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商业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概念: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分类:一类:商业用地,如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二类: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劵、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三类:餐因旅馆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招待所、度假村期附属设施用地。

  四类:其他商服有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夜总会、歌舞厅、加油站、洗车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等服务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概念:土地用途为住宅建设,出让的使用年限为70年。

  分类:一类是指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

  二类是指城镇混合的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为主,但是都会有工业或办公室等的混合。

  以上用地的买卖,交易要经什么流程。其中买卖过程要向国家机构绞纳什么费用。什么情况下可以私人交易。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交易。不可以私人交易的情况如向进行买卖。

  交易过程:

  管理土地买卖有哪些部门监管。

  管理土地是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涉及原划拨土地或改变原土地使用条件的交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入市交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地价评估结果并核定应补交的出让金,明确缴纳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首次交易,经交易机构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初审后,必须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达到转让的条件方可进场交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要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依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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