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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完善土地规划 3中心区不再新增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15-01-12 来源: 中工招商网 787

  1月8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近日已正式启动了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此次调整完善,将保持规划期内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规划基准年调整为2013年,重点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必要用地需求。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南宁、柳州、桂林3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并通过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发展。

  而经调整完善后的《规划》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并根据新的《规划》开展用地审批。

  另据了解,目前广西执行的是2009年获国务院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从2005年开始编写,并以2005年为基期年。经过10年的发展,《规划》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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