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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三大财产权,抓住这些特征才能真正实现土地变黄金!

发布时间:2017-05-31 来源: 中工招商网 699

由于过去政策上对宅基地的限制,导致农村宅基地价值被低估。而现如今,随着农村产权改革的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开展,又让很多农民对于宅基地充满了期待。而农村宅基地的三大财产权,抓住这些特征才能真正实现土地变黄金!

1、宅基地自由流转

宅基地自由流转一直是农民朋友们的一个梦,同时也是广大开发商的一个梦。宅基地的自由流转是否能够超出集体这个范围就意味着农村宅基地的升值空间有多大,毕竟市场上资本家们的钱正虎视眈眈,蠢蠢欲动。

2、宅基地自由出租

一号文件提出要允许农村宅基地出租经营、入股,以各种方式获得一定的这个收益。可以说,国家对宅基地自由出租是鼓励的。不过,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能够出租经营的宅基地的数量是有限的。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宅基地自由出租也只是一部分人的梦想而已。

3、宅基地自由抵押

农村的金融制度正一步步的完善,试点地区已经能够实施宅基地抵押贷款。不过,至于这项政策是否可以真正的在农村普及,还尚不知晓。因为,农村宅基地的处置权利受到约束,并不自由。所以,宅基地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自由抵押还需等待政策上的通知。

想象是美好的,而现实是骨感的。上述农村宅基地的三个财产权,只有第三个真正的落实到新版的《土地管理法》里面了,而对于前两个却只字未提。所以,国家赋予农村宅基地的财产权并非一步到位,而是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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