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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初稿形成

发布时间:2017-02-15 来源: 中工招商网 739

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记者近日获悉,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初稿。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全面分析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吸收近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代表议案建议,抓紧完成法律起草工作,按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去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买世蕊等123名代表共提出4件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议案提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土地管理法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亟待进行修改,建议土地管理法修改应当兼顾土地的资源与资产双重属性原则,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应当更加清晰与明确,坚持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提高征收补偿标准,改革土地流转制度,实现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环资委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国土资源部认为,现行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符合我国国情,为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总体上还是有效的。

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县(区、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组织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环资委高度重视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成立了土地管理法修改审议领导小组。2016年9月,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国务院相关部门关于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随后,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围绕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重点问题赴安徽省进行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代表议案对土地管理法修订原则的分析深入全面,提出的关于规范征地补偿活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立法建议对做好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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