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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雁塔区东八里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单位回迁选房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6 来源: 中工招商网 622

为确保雁塔区东八里片区国有土地全体被拆迁群众有秩序地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经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安置回迁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地点

1、选房时间:2016年12月13日—12月22日

2、选房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速八酒店(翠华南路与雁塔西路十字西南角)

二、选房的基本原则

1、选房人为东八里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拆迁范围内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

2、选房人按照协议约定的户型面积选房;

3、选房人选定安置房屋后不得退(调)换。

三、选房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1、选房工作于每日上午9:00准时开始,下午18:00结束(中午不休息),请所有选房人按各自选房时段自行前往;

2、选房人选房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含户口本首页及选房人户籍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拆迁安置协议》原件、选房顺序卡原件、有效委托。

3、每次选房以3户为一组进行,每户进场选房人员不得超过3人,每组看房及选房时间共计不超过45分钟。现场叫号五次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未选定房屋的选房人,按到场时间顺延到等待组的第一位,直到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或未选定房屋的,按自动放弃本次集中选房权利,作为遗留问题处理。

四、委托办理程序

原则上不得委托,确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亲自选房的被拆迁人,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办理委托的程序如下

1、被拆迁人因故不能到达选房现场,须办理选房委托手续。请选房人于2016年12月13日—12月22日期间,携带委托申请(制式)、家庭成员户口本、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办理。

2、选房人当天因病、工作以及其他任何原因不能到场的,由选房人委托产权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委托申请(制式)、户口本、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办理委托。身份证复印件附于委托书后。

3、选房人已故的,由产权户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委托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家庭成员持:委托申请(制式)、户口本、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办理委托。家庭成员所有身份证复印件附于委托书后。

4、选房人在外地不能到达选房现场的,通过打电话并发传真的方式,告知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确定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申请(制式)、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核实后予以选房。身份证复印件附于委托书后。

请全体选房人相互转告,按时参加选房,预祝您选到满意的住房。

联系电话:029-85240339

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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