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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三权分置”已定 风口之上是否有猪飞起来?

发布时间:2016-11-09 来源: 中工招商网 899

当中国发展的“人口红利”渐消之际,“土地红利”开始得到释放,中国政府正酝酿着以“土地集中—人口集中—城镇化”为路径释放出潜藏着的“土地红利”。

土地改革向来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有人说,没有建国初期的“土改”,就没有新中国前三十年稳固的政权;没有“大包干”释放出农民的积极性,就没有近三十年粮食安全的保障、工业经济的崛起以及改革开放的成就。

三权分置,拉开全面城镇化帷幕

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宣告着一场新的土地革命以及城镇化全面拉开帷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眼下,这一场宏大的变革正如火如荼的展开。

城镇化是对中国农业和工业、乡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做出的整体性再安排——土地从分散通过流转趋向集中,农业生产将由一家一户的耕种转向规模化、现代化的经营,从土地中释放出的大量农村劳动力将被引导进入城市、城镇,变身为市民。

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未来中国要有3亿人从农村进入城市、城镇——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这将意味着,城市中工业资本、金融资本将涌向乡村,开启万亿级农业投资热潮;同时数亿农民将进入城市、城镇,冲破工农业、城乡间多年来形成的壁垒,托起工业与城市的发展。

这一切的基石正是在于今天的农地的“三权”分置改革。只有土地经营权首先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土地才有可能在现有制度下集中耕种、规模化生产,人才能走出耕地、脱离农业向城市转移。

政策明朗,各路资本敢于下乡投资

其实早在2010年,国土部在全国选择了嘉兴等8个地市先行试点土地流转,尝试将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全国先后涌现出土地流转的“嘉兴模式”、“枣庄模式”、“肇东模式”等。

截至2016年6月,中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农户超过了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更高,超过50%。

前不久,山东青州南小王镇村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孙国贞正在酝酿流转1万亩耕地,与中信信托合资注册一家新公司,建设一个蔬菜的产供销一体化项目。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计划在周边流转1万亩土地,以土地入股,中信信托出资2亿元,以现金入股。双方共同注册一家新公司,在扩大种植面积的同时,投建仓储、冷链物流,预计届时每天将向浙江供应十万吨蔬菜。

其实早在2013年12月,该合作社就与中信信托签约,共同推出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项目。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一期将流转何官镇南小王村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1850亩土地,流转的土地在金融资本的帮助下第一次成了一款金融产品——“中信信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从实际运营来看,利润率约为20%以上。政策的不明朗,是迟迟未推进更大合作的原因。

与中信信托的信托模式不同的是,中国还存在一大批民营资本直接以公司为主体,渗入乡村的田间地头。

专家认为,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土地得以集中起来才具备经营价值,踯躅观望的各路资本得到了政策松绑,才敢于下乡投资。只有与资本的结合,农业才能化解资金瓶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

风口之上,是否有猪飞起来

近些年来,不断有大型企业及电商平台纷纷将触角伸向农村,如阿里巴巴加速布局涉农电商,推出休闲农业“聚土地品牌”,打造营销新模式:先将土地集中,再把土地分割成若干单元,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土地一年内的使用权。购买使用权的顾客,可以自行耕种,也可以托管,享有租种土地的全部农作物产出。

那么,风口之下是否有猪飞起来?

农业专家认为,现在还不太好说。目前来看,所谓的电商试水,其实对农业并不了解。电商如果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滞销的问题,固然是好事,但如果生产源头不掌握在电商手里,一切都只是表面化的作为。另外,与其他互联网产业不同,农业是一个大的产业体系,需要有方方面面的技术,不是掌握某种技术就可以,比如生产加工技术、销售环节的流通和物流技术、物联网技术、食品安全可追溯技术等等,都是非常复杂且完整的产品技术体系。从另一方面来说,农业是中国战略性基础产业,国家通过对粮食限价来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从这一点上来说,粮食议价空间有限,对于想成为风口之上的“猪”的企业,还需要慎重考虑,谨慎投资。

全国政协委员朱保成:企业进入农业的主要方向应该是农产品加工、冷藏冷链、种子业,还有整个农业技术服务,而不应该在种植领域挤压农户。企业进入农村必须要提交风险保障金,坚持农地农用,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全国政协委员李冬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底线应是保口粮、保发展、保生态、保权益。要保证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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