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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租与国有土地租赁的定义分别是什么?其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 中工招商网 637

  “国有土地出租”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主要有招标、拍卖、双方协议三种方式。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两者的区别是:
  
  1、前者的出租人是土地所有人,后者的出租人为土地使用者。
  
  2、前者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申请登记,后者则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登记。
  
  3、在法律制度用语上,前者定义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为“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4、土地出租登记属于土地权利设立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它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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