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我这个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收正确吗?
发布时间:2016-10-22
来源:
中工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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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老板通过招拍挂拿了一块地,现在要把他卖了,大家看看我的税收计算的是不是正确啊?(就是指转让过程中的税,企业所得税不包括)
全部土地买价1039200 ,政府返还814000,全部土地购买成本225200,购买总面积4330㎡(6.495亩),本次合同转让面积1350.68㎡(2.03亩),本次转让公证书合同价格250000,本次转让评估价格
本次转让成本价格计算:1350.68÷4430=0.3119,
本次转让成本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营业税及附加合计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转让收入额283600,转让成本70239.88,营业税金及附加15598,印花税141.8(70239.88+15598+141.8=85979.68)(老板不能提供其他票据),
土地增值额=283600-(70239.88+15598+141.8)=197620.32,
扣除项目金额=85979.68,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197620.32÷85979.68=2.0298,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0%,
缴纳土地增值税金额=
合计税收
答:
第一,不要考虑政府返还,这个一般不入帐,入帐也是营业外收入,你不说,没人知道上什么。
第二,转让收入的营业差额缴纳,转让收入扣除购买成本再乘5%,城建税、地方教育费、教育费也就随之算错了
第三,我不知道你的买价是否含契税与相关配套费,如没有请加上,成本不要扣政府反还,那个没有有证据证明你收到了。
你的方法是正确的,按上面自己调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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