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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品林流转程序

发布时间:2016-10-20 来源: 中工招商网 451

  一、出让方对拟流转的林权必须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载明流转森林的地点、林种、面积、四至界限等内容,并附林权证和村民签字资料。经原发包方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双方当事人签订省林业厅印制的流转合同(个人流转的林木、林地是否进行评估,由其自主决定)。
  
  三、当地林业站初审(技术人员外业勘界、林权登记申请表、四至人签字、勘查人员签字,山场所在的组、村、乡组织签字盖章,插花山必须由林权权利人及山场所在地双方的组、村、乡组织签字盖章)。
  
  四、向县林权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流转林地使用权登记。
  
  五、经审符合流转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在原发包方进行林权变更登记公告为期30天。
  
  六、报县林业局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核发林权证书及变更原林权证。
  
  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表、外业调查表;原发包方同意书;乡镇政府书面同意文件;流转合同;林权证及复印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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