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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 中工招商网 2508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城市工作“五个统筹”,解决制约广州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依法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城市发展新路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广东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主动承接“一带一路”战略,聚焦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枢纽型网络城市格局,提升城市品质和国际竞争力,让城市更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市民更有获得感。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理念,合理调控人口规模,提高市民素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衡覆盖,按照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要求,建设标准化精细化品质化的人居环境。

以创新驱动促进城市发展,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形成清晰的主体功能区。集聚新要素,培育新动力,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空间,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

二、构建枢纽型网络城市格局

(一)优化沿珠江水系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空间结构。广州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重点通过航空、航运和科技创新枢纽的打造,汇集全球高端要素,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强化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职能,成为世界城市体系的核心节点。

深刻认识广州的自然禀赋、历史文脉,着眼于沿珠江水系的城市空间发展,以珠江为脉络,以生态廊道相隔离,以高快速路和快速轨道交通互联互通,形成网络空间结构。中心城区疏解人口、控量提质;外围城区完善功能、增量提质。重点建设三大国际战略枢纽,优化提升一江两岸三带,形成“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沿珠江水系前后航道的中心城区通过规划引领集聚高端要素,加强历史城区传统风貌保护,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高水平规划建设珠江新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融合发展的黄金三角区,建成广州总部、金融、科技创新服务集聚区,引领广州深入参与全球竞争与国际分工。重点打造3个十公里:西十公里形成中西合璧、展现城市变迁的花园式滨水长廊;中十公里形成现代多元、凸显大都市文化魅力和创新集聚特色的岭南水岸;东十公里形成生态低碳、展现活力与开放的现代化港城。

沿珠江水系黄埔大桥—珠江口水道区域打造国际航运枢纽。聚焦南沙新区和自贸区建设,深化粤港澳合作,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环境,对标国际先进城市,建设国际水准的滨海新城。

沿珠江水系流溪河—北江区域立足空港经济区、广州北站地区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形成空铁联运的国家航空经济示范区,长远发展成为一流的国际航空城、世界枢纽港。白云区、花都区优化功能、提升品质,从化区生态优先、适度开发,深化与清远韶关等粤北城市的联系。

沿珠江水系增江—东江区域依托广州开发区、增城开发区和东部交通枢纽,形成以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为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东部集聚带,深化与东莞惠州等珠江东岸城市的联系,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广州东部山水城区。

(二)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顺应广州自然人文地理地貌,秉承传统山水格局,依托丰富的地形地貌及“山、水、城、田、海”并存的自然禀赋,优化布局城市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的风貌特色,形成鲜明的北部山区、中部中心城区、南部滨海城区的整体城市风貌,实现珠江经济带、创新带、景观带的高度融合。

北部地区突出山体森林的生态风貌。结合“山、水、林、果、泉、湖”的景观特色,保护成片农田、生态绿地、生态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自然空间,形成连续性、开放性、景观性的自然景观界面。围绕白云山等自然山脉,通过视线通廊引山入城。保护岭南古村镇,突出岭南特色生态和文化特征。

中部地区突出传统与现代交融的都市风貌。对标世界名河,改善河涌水系水质,形成丰富多元、凸显岭南特色的生态景观文化长廊。保护和利用好众多的江心岛屿,维育好海珠湿地等生态空间,严格控制珠江沿岸的城市开发,着重优化珠江两岸天际轮廓线。保护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城市肌理与街道界面的尺度、风格和连续性,塑造中西合璧、古今交融的活力街区。

南部地区突出滨海新城风貌。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滨海河道岸线,以及南沙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科学规划生产岸线、生活岸线、生态岸线,增加滨水空间的开敞性。按照国际标准配套各类市政设施,建设布局开敞、特色鲜明的滨海城市。

(三)建设互联互通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世界级空港、海港和铁路网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强化国际门户地位。对内持续完善轨道交通、快速交通网络,形成各组团之间的便捷和快速联接。在此基础上,完善宜居、安全的慢行交通,提升以人为核心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依托广州空港经济区、黄埔—南沙港区和广州南站等铁路站场作为网络的核心节点,通过扩充和做强航空线、航运线、铁路线网、城市高快速路和轨道交通线网,构建空铁联运、海铁联运的网络线路骨架,形成大交通格局。带动广佛同城、广清一体、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粤港澳生活圈,共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引领泛珠三角发展,辐射东南亚。

强化白云国际机场和广州北站的空铁联运系统,建设T3航站楼高铁站,将高铁、城际、地铁等多种交通方式在机场汇集,拓展机场腹地。提升国家铁路主枢纽职能,加快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广汕铁路等项目建设,加强相关联络线建设,积极接入国铁干网,实现客内货外、动内普外、多点布局、综合换乘的互联互通,为广州建设航空航运枢纽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加快建设南沙城市副中心。立足广州、面向国际,发挥国家新区与自贸试验区“双区”叠加、自贸试验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的优势,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枢纽、珠三角汇集高端要素的先导区、广州城市副中心。强化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对珠三角及全国的辐射功能,形成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着力推动重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国际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强化国际贸易服务功能,着力推进现代金融服务区建设。

面向泛珠三角地区,依托铁路、城际轨道和高快速路系统,构建珠三角的核心交通枢纽。建设快速直达的30分钟轨道交通和40分钟高快速路,实现广州中心城区与南沙新区的结构性提升,串联和带动沿线的经济要素整合,强有力支撑广州网络城市的大格局。重点完善南沙新区各片区之间的交通网络、优质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国际化的综合环境品质,着力打造铁路和城际轨道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全面对接国际标准,创新土地和规划管理政策,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高水平建设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营造国际典范社区,打造高品质城市环境,建成充分体现滨海城市风貌、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示范区。

三、科学规划引领发展

(五)高水平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发挥规划指南针作用,科学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和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确保城市开发边界、生态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底线。把以人为本、注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全过程。以国际视野重点开展面向2040年的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时启动规划期限至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六)推进“多规合一”。强调规划行政的协同性,统筹协调各类规划的空间布局,同步动态协调,推进形成全市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的“一张图”管理模式,保障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实施。做好全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建设全市统一的规划信息联动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实现路网、水网、电网、绿网等各种设施的“多网融合”,确保规划编制、审批与实施的统一性,为网络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保障规划实施和动态维护。完善规划法规和标准,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按法定程序开展各类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审批。结合“多规合一”,优化和加强年度项目计划、投资计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计划的衔接,定期开展各类规划的实施评估和动态维护。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规划决策中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完善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优化项目策划管理机制和审批流程,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强化诚信管理,提升规划行政效能。

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八)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白云山、珠江和历史城区为历史文化遗产地域空间框架,重点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越秀山城墙遗址等广州古城郭遗存和历史水系;北京路到天字码头的古代城市传统中轴线;越秀山镇海楼到海珠桥的近代城市传统中轴线;沙面等26片历史文化街区,沙湾镇、小洲村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陈家祠等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民居、华侨建筑、祠堂、骑楼;光孝寺等宗教文化场所;黄埔军校、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等近现代革命遗址;南海神庙等海上丝绸之路遗迹;传统文化艺术、民俗风情、民间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财政投入,推动社会力量和资本的参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制定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修缮普惠计划,完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健全各区历史风貌保护机构及队伍建设,建立和培育传统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队伍。到2020年,完成所有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工作,建立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2020年前完成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九)提高城市设计水平。适应广州自然地理和气候特点,整体提升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形成丰富立体的城市天际线,打造多层次、丰富的城市街道空间及完善的标识系统,使城市空间更通透开阔、建筑更有美感、道路更加顺畅、行人更加舒适。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法规,明确各层次规划中城市设计要求,注重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相结合。针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项目,将城市设计的要求和防灾减灾的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将建筑设计方案作为土地出让的重要参考。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项目的设计方案实行市、区会审制度。优化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建立地区规划师制度,着力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文化自信的一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和各类设计师队伍。

(十)精细化建设公共空间。提高公共空间覆盖率,增加城市公共空间的可达性、舒适性、开放性和连通性。依托一江两岸,借鉴国际经验,建设高品质的滨水空间,提升道路交通附属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标准,着眼微交通改造,以人为核心进行整体环境升级。提升公共空间的绿化品质,植物配置体现四季景观变化,保持空间通透,突出岭南风格,传承骑楼、岭南园林等适应气候、地理环境的建筑形式与空间组织方式。

(十一)推进城市有序更新。优化城市空间、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脉、发展社会经济,持续系统地推进差异化的城市更新。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动老旧社区更新,建设好社区公园,补配套短板、塑街区活力,促进老城区控量提质,构建15分钟社区步行生活圈。推进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开展成片连片旧厂房改造、村级工业园整合提升、旧楼宇更新,推动土地战略整备,促进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实施差异化旧村更新,城中村改造和城乡结合部整治,重点功能区旧村以全面改造为主;非重点功能区旧村以微改造为主;城郊与生态保护区旧村以打造特色小镇为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注重保护和活化利用。

推进事权下放,实行微改造、旧楼宇更新备案制。简化审批程序,创新老旧社区、旧楼宇更新的规划、建设、消防政策和技术标准。搭建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城市更新实施平台,通过补偿奖励,鼓励土地权属人将土地纳入政府整备更新或自行改造发展总部、科技、电子商务等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旧楼宇改变功能,发展楼宇经济和政策鼓励的公共设施。完善城市更新基础数据常态化调查机制,建设城市更新数据中心。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备。

加大力度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落实土地、财政、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改造,2016年至2020年全市共完成棚户改造约2万户。

五、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十二)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制定国际化高品质的城市建造标准,加强工程建设的协同性;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建立配套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建设技术研发,构建与国家标准相衔接、有岭南特色的技术体系;培育适应装配式建筑市场需要的设计、部件生产及装配施工现代化企业。到2025年,国有或财政性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少于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创新岭南特色建筑的施工工艺,推广应用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十三)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强化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严格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全面推动“互联网+”模式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与现场的联动机制,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从业队伍素质。发挥“五羊杯”等样板工程引领作用,鼓励企业、项目争先创优。探索银行工程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

(十四)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实施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推行工程建设安全信息化监管,完善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建设工程和房屋的“一张图”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建设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高效的违法违规发现和处理机制与曝光制度。探索适应工业化生产条件下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监管手段。提升施工围蔽建设水平,建立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预警预报和应急机制。构建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推动老旧房改造纳入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或老旧社区改造计划,建立危旧房解危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五)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改革,实行建设业主分类管理,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政府集中建设单位建立预选承包商和大宗材料供应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程总承包制,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建立工程造价大数据库,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分类管理体系。鼓励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采用BIM技术,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十六)科学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开展地下空间竖向规划,分层、分类、分期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推进区域地下空间整体开发模式。全面普查地下管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信息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编制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出台配套政策,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全市各类园区和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原则上要同步建设各类综合管廊或缆沟,旧城区的综合管廊建设,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等工程,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符合市场规律、体现价格杠杆、技术成果先进、运营模式成熟”的建设管理模式。到2020年,全市建成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

(十七)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在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系统更新,优先解决城市防洪排涝安全、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加强保护全市规划河道、河涌、湖泊(人工湖)、水库,将其纳入城市蓝线管控,切实保护好水资源和饮用水源。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的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加快建设以气象灾害防御为中心的城市应急防御信息体系,提高中心城区防御暴雨能力,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六、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十八)有效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从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土地储备,引领高端要素集聚,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估体系,提高技术、资本投入的密集度,发展新型都市工业、高端制造业以及与高端制造紧密联系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土地的单位产出率。积极开展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建设零换乘交通综合体,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空间发展,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利用。结合“三旧”改造,盘活存量、严控增量,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政策,积极探索提高存量土地使用效率的政策。对乡村地区集体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利用,推进土地整治。优先保障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等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

(十九)保护城市自然生态。以北部森林、中部园林绿地、南部滨海防护林,以及珠江水系为生态骨架,以绿道和“三纵五横”的生态廊道将城乡绿网、水网生态空间连成一体,形成贯通市域的自然生态网络。建设森林城市,加快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湿地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园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功能齐备的生态休闲空间。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发展森林碳汇,制定和实施生态修复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山体、河流、湿地、植被,因地制宜实施采矿废弃地的修复和再利用。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实施林地绿地占补平衡,结合退耕还林、退耕还绿、退耕还湿和城乡结合部土壤污染治理,提高林带的宽度和质量,加快自然生态修复,加快湿地保护的立法工作。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二十)创建绿色节能建筑示范市。对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标准,重点发展具有岭南特色的被动式绿色建筑,推广本土化的绿色建材应用。在城市重要功能区,新建建筑力争达到绿色建筑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监控力度,全面建设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立各类建筑的能耗定额标准和用能约束机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探索实施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和民用建筑碳普惠制,引导绿色消费。努力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城市绿色照明节能等节能工程。

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二十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解决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加大中等偏下收入户籍家庭、来穗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市发展亟需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通过货币化保障方式,在房地产租赁市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优化住房保障审核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分配。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征拆思路,健全实物安置补偿政策。

(二十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政法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外围新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中心城区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向外围城区布局,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保障基础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加强各区妇幼、儿科等专科医院和住宅配套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加大中小学改扩建和新建力度,至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建设一批示范性高中,继续着力实施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工程,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完善体育设施网络,建设滨江健身运动带、登山步道和社区体育公园,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推进老年人住所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适老性及无障碍设计、建设与改造。在新建公共设施、新建小区中要求按照无障碍通行进行设计、建设,对已建成设施、小区逐步进行改造,各区在规划布局中增加一批社会服务、居家养老中心等用房,推行分级诊疗和社区医疗。通过利用闲置公房等多渠道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继续推动各类文化设施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到2020年,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500平方米。

(二十三)提高非户籍人口服务质量。落实《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序建立来穗人员“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步解决好非户籍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确有特殊困难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疗救助、司法援助、灾害救济等救助范围,适当提高积分制入户数量指标,完善常态申请、动态调整的入户政策,提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力争2020学年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读公办学校和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学位比例达到70%。引进高技能人才,保障好公共服务类从业人员生活,加强出租屋环境整治和管理,创造条件让常住来穗人员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实现全体市民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加大国际化人才的引进力度,扩大对外合作,提升城市对外交流合作能力。

(二十四)落实公交优先策略。加快轨道交通和枢纽建设,新建地铁站与公交站(场)同步规划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步行10分钟可达轨道站点,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等外围城区30分钟可达市中心的时空目标。推进城乡结合部基本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方便、通达城乡、沟通内外”的常规公交网络。优先安排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用地,扩大公共交通专用道的覆盖范围,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积极拓展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公共交通服务,推动公共交通评价指标体系由“侧重设施供给”向“侧重服务体验”转变。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5%,环城高速以内轨道交通占总公共交通出行量达到60%,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

(二十五)优化道路网络结构和管理。完善以广州为中心的区域高快速路网络格局,构建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等外围城区与中心城区的快速直连通道,着重解决部分入城通道与城区道路衔接不畅、与周边城市衔接通道不足的问题。推进市域骨干路网、重点功能区路网规划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街区制、密路网,建成层级清晰、功能明确、方便快捷的道路体系。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道路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实施道路精细化管控,加强对街道设计流程和实施管理的引导和规范,区分快速交通和慢行交通不同体系开展道路交通修建性详细规划,推进道路品质化提升。

完善道路建设、运行、养护以及投融资体制机制。合理调控小客车拥有和使用,加强单行交通、潮汐交通等交通组织管理,提高新建和改建道路交叉口的渠化设计水平,构建灵活高效的道路微循环系统。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形成文明有序的道路通行秩序。规范快递、城市配送、专业批发市场等道路货运管理。完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及法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支持停车服务信息化发展,通过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手段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逐步缓解停车难。

八、优化城市管理体系

(二十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管分离、城乡统筹、依法治理、司法保障、权责一致的原则,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科学界定城市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权责关系,强化街(镇)城市管理职能,形成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推进市、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市、区、街(镇)三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标准和比例,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明确案件移送标准,规范联席会议工作。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考核制度,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二十七)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推进城市宽带信息和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利用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移动APP、智能视频等技术手段,加强城市管理数据采集与在线监控,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水利设施运行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进城市管理基础信息互融共享,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市管理升级,积极发展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建筑、智慧交通和智慧社区,拓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到2020年,光纤入户率超过80%。

(二十八)严查严控违法建设。按照“查清底数、严控新增、分类处理”的原则,完善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全市统一查控违法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努力摸清存量、建立台账,将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国土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提出分类处理历史违法建设意见,分步骤处理,力争到2020年,全面处理建成区历史违法建设问题。研究出台村社、村民建房标准和管理审批流程,引导村庄、村民依法建设。利用低空遥感动态监测等新技术对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核查和动态监控,持续保持查控违法建设高压态势,严控新增违法建设。

(二十九)创新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组织实施社区治理工程,深化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幸福社区提升计划,开展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一体化联动,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鼓励驻地单位有序参与社区综合治理。强化网格化“12345”等热线的协同联动,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征求权,拓宽沟通渠道。推广“公咨委”、社区议事会等社区协商模式,逐步将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等事项纳入民主议事范畴。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日常监管。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联合验收移交和老旧设施设备改造。

九、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宜居环境

(三十)改善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强化河涌整治管理,实施“河长制”,按“一涌一策”的原则,加强截污纳管,大力开展对涉河违法建筑的综合治理,着力减少污染物源头排放,系统治理河涌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开展河涌水系的调水补水工作。强化城乡污水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推广中水回用,力争中水回用率提高至15%。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要求纳入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各环节。

(三十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城市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加快推进天然气气源工程建设,提升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供应水平。降低生产污染,制定实施超低排放监管制度,完善锅炉排放监管长效机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严控机动车污染,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强化施工工程、道路、废弃物运输、堆场扬尘防控。推进船舶废气污染防治,建设绿色港口。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工作平台,完善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到2020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30微克/立方米。

(三十二)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按照“原生垃圾零填埋、资源回收全利用”的垃圾分类处理目标,构建并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设计,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稳步推进社区生活垃圾以“定时定点”为主、多种模式并存的分类投放模式,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健全第三方参与机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对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动源头减量。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成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完善七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力争2017年底建成投产五大资源热力电厂等一批垃圾处理设施,适时启动新一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设规划落地,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七大垃圾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6800吨/日,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三十三)加强市容环卫管理。紧扣岭南文化和千年商都的城市特质,高标准规划管理城市容貌,完善健全建筑外立面、户外广告和招牌等涉及城市容貌管理的立法及规划、规范编制,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体系。健全市、区、街(镇)三级环卫作业标准和监管体系,规范环卫作业年度预算指标和经费投入,建立环卫经费和环卫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清扫保洁和收集运输作业标准规范。推动环卫作业机械升级改造,推动环卫保洁方式全面升级,进一步提升环卫保洁机械化作业率。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线,落实统收统运目标。加强环卫设施规范管理,加快垃圾压缩站点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整治,提升环卫公厕管养标准。

(三十四)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管养水平。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建设,保障水、电、气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拓展管道燃气供应区域,统筹市政管养力量,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反应及时的管养维护体系。健全市政管养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标准,加强市政养护技术引进与创新。优化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现状移交流程,努力实现建设与管养无缝衔接。提高市政管养社会化水平,畅通市政设施管养维护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的渠道。完善城中村、城郊村等区域市政设施建设。到2017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三十五)保障城市安全。按应急保障体系管理建设的要求,在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整治、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和专业市场的转型升级改造中,统筹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大对城中村的道路、给排水、燃气和消防等设施的建设改造,加强对各类管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推进建设全市化工园区和化工聚集区,危险化学品仓储卸载转运基地。提升城市抗灾应急能力,完善生命线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设置。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建立区域供水管网连通工程,保证供水安全,用水普及率100%,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9.99%,推进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加强排水设施网络建设,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强井盖设施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燃气管网建设,将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和安全距离要求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中。加大电网投资建设力度,积极推动本地电源建设。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和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应急疏散通道网。强化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反恐格局,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十、保障措施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部门协同与市、区联动,建立和完善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市级部门负责制定工作原则、标准、要求,各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城市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工程化管理、项目化运作的思路,精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建立城市发展重大项目储备制度,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目标管理,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城市整体发展。

(三十七)加强法制保障。加强建章立制,逐步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定期评估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高法规政策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依法严控底线,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三十八)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城市建设投入机制,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政府集中财力建设公益性民生项目和市政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城市更新等市场化项目。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全市各部门、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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