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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3个焦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6-09-20 来源: 中工招商网 608

农业部日前发布的消息显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至22个,与此同时,能让农民变成村集体“股东”的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试点正在全国多个地区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今年有望密集出台。深入了解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现状及面临的具体实际问题,发现目前基层对三个问题比较关注。

改革要不要马上推进

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情况各异,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紧迫性,不同地区有不同看法。部分人认为,中西部地区或者集体经济薄弱的空壳村、负债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没有意义,反而容易引发矛盾。

河南一位坚守农经战线30年的基层干部说,当地许多农村基本没有收入,能正常运转全靠中央转移支付。他认为,作为农村产权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土地确权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要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别说农民没啥意愿,就是干部也没有太多热情。“村里除了土地,没啥资产,有的还欠下一屁股债,走到确权这一步,感觉就到头了。”

“从长远来看,产权改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对于一些集体经济比较落后,甚至负债累累的村,马上推行改革,尤其是当前正在进行的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义不是很大。”山东一位农经干部也如是说。

而在我国东部、南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一些已经脱离农业,实际已经变成“社区”的“农村”地区,集体手中掌握的资产总量较大,区位优势较好,增值空间较大,因此改革的呼声很高。

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地处珠三角核心区内的广东南海,开始了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制改造,可以说是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急先锋,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在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下,如何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收益权和分配权。时至今日,南海经过不断完善,成为许多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借鉴的典型,随后与之相同或类似的改革模式开始风靡江苏、浙江等地。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过去农村集体资产遗留的一些问题导致许多农民权益受到损害,数万亿集体资产只有做到产权清晰,才可以避免很多矛盾,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他说,“通过这个改革,使集体资产能最大化地得到利用,从长期看意义很大。”

集体股到底要不要设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否收到实效,股权的科学合理设置至关重要。长久以来,对于集体股要不要保留一直是集体资产股权设置的难点,在这个问题上,各方莫衷一是。

“设置集体股既能体现资产集体所有性质,又能为村集体公共事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应该设置集体股。”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认为。事实上,许多地方都采取设置集体股的方式保证村级社会公共事业开支。

地处广东东莞闹市区的胜和社区,坐拥价值45亿元的商铺写字楼,每年可观的物业出租收益是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胜和社区党支部书记谢锦池很无奈地说,改制为社区后,社区诸如治安管理、卫生保洁、人员工资等管理服务开支大部分都要从集体收入中扣除,仅靠财政拨款,实在是捉襟见肘。如果不设集体股,没有每年的集体分红,社区要保持正常运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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