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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20年出让后,续期不涨价

发布时间:2017-06-07 来源: 解放日报 1008

  面对实体经济发展的诸多不利因素,上海究竟有哪些对策?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来自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规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上海实体经济发展的关切。


  弹性出让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这次出台的 《关于创新驱动发展 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政策如何保障工业用地的需求,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
  市规土局副局长岑福康在发布会上表示,从规划土地的角度来说,从两个方面来保障实体产业发展。首先在空间规划上,目前已明确到2020年全市产业用地规模保持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尤其是550平方公里中先进制造业要保持一定比重。
  其次,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具体有三方面措施:一是从2014年年底就开始实行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土地管理法中明确土地出让年期不超过50年,现在上海明确一般工业用地或者产业用地出让年期为20年。这一方面是用土地资源紧缺倒逼产业转型。另一方面是降低初始创业的成本。据介绍,在土地出让合同当中可以明确续期条件,继续有生产、继续有产值、继续有利润、继续有制造能力的条件下可继续让企业用这块地,同时续期价格现在就可以约定好,可以按现在的价格20年之后续期。
  二是采用差别化、多样化的土地出让方式。比如试点“先租后让”。前3年每年只收租金,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进入到正常的发展轨迹,企业也具备购买土地的能力,再把这块土地出让给企业,通过“先租后让”土地成本切实降低。

  三是对于使用存量土地进行技术更新提高产能的企业,若干意见规定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比例没有提下限,“也就是说这个下限可以是零,只要企业切实用于技术改造、用于实体产业发展,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可以不收。”岑福康说。


  增值税率 由四档减至三档


  发布会上,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岚对这次发布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对企业“减税降费”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降费方面,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已经取消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征收。同时,本市已经取消或者停征16项本市现行执收的涉企和个人收费项目。今年还将继续开展地方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已经取消内河货物港务费等五项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的收费项目。
  减税方面的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的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6%三档,取消13%的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三是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75%。
  四是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五是将部分2016年底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年底。

  据介绍,下一步,市财政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减税和降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执行情况的评估,推动这些政策落地实施,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的成本,为巩固提升上海实体经济能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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