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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嘉兴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附嘉兴市各地限购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24 来源: 中工招商网 1762

2017年嘉兴限购政策最新消息:为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要求,浙江省嘉兴市20日出台楼市新政策,明确5月21日零时起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根据新政策,非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2017年嘉兴限购新政策从2017年5月21日零时开始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者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网签平台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为准,在5月21日零时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价的,仍按原政策执行。二手住房以办理交易手续时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附:2017年嘉兴市各地限购政策

2016年12月3日嘉兴开启历史上第一遭的限购: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年3月21日嘉兴调控升级:本地人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将不低于 30%,非本市户籍最低首付比例将不低于50%;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二套房,有贷款未结清首付提升到 50%。

2016年12月21日嘉善开启限购:在本县中心城区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017年3月13日嘉善限购升级:限购范围从原先的魏塘、罗星、惠民三个街道及大云镇部分区域扩展到全县范围,同时,针对外地限购仅指向新建商品住房这条,内容中也将二手房列入限购行列。

2017年4月17日平湖开启限购:全市范围内(不含嘉兴港区)暂停向在我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年4月18日海宁开启限购: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年4月19日嘉兴港区开启限购:在嘉兴港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平湖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年4月19日桐乡开启限购: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年4月20日海盐开启限购:在本县范围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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