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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吗?有什么利弊?

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 中工招商网 6671

  答: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故,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
  
  二、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
  
  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的意思好像是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吧。其好处是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第财产减少了。
  
  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
  
  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
  
  如果价格不公允,或无偿赠与,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东分红,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三、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
  
  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
  
  在公司名下,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不能直接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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