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省惠州市两项目征拆安置方案出炉
9月29日,惠城区法制局公布了惠州大堤东堤(水口至东平新开河段)水利防洪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和惠城区新开河北桥及上东平滨江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并为拆迁户确定了安置房地点-东波苑小区一期。
方案明确,只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并且规定房屋征收签约时限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房屋征收签约搬迁工作。
按照方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有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
历次征拆中,搬迁奖励都是一项重头戏。根据此次方案,奖励分为三个时间段,“被征收人自房屋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送达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30日内和4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搬迁腾空房屋并交付房屋征收部门清拆的”,将给予奖励。
根据奖励标准,以15日以内搬迁为例,住宅、商铺、写字楼的奖励标准是1000元/平方米,每户不足2万元按2万元奖励,最高奖励金不超过20万元;而厂房、仓库的奖励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每户不足2万元按2万元奖励,最高奖励金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