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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 东莞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出台,试行区域地价低于商业用地

发布时间:2018-09-05 来源: 南方网 1827

      9月4日下午,东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型产业综合体用地管理,鼓励投资建设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

      近年来,东莞集“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发展迅速,但缺乏一套与之适应的用地规划管理机制。《管理办法》制定历时一年,将优先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重点区域、临深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市镇联合重点招商地区等区域试行。试行时间 3 年,总结经验后全市推广。

      在地价方面,新型产业用地(M0)地价处于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与商业办公用地(C2)之间,与分割转让比例、实际出让年限、容积率等因素相挂钩,支持“工改 M0”。参照深圳的做法,新型产业用地项目须无偿向政府贡献一定比例的土地、产业用房。贡献部分免缴地价。贡献的土地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贡献的产业用房可用于市、镇招引优质项目。

      保障普通制造业的空间是《管理办法》亮点之一。其中提出,各园区、镇街工业保护线内新型产业用地(M0)总量不超过辖区工业保护线总规模的 10%;市区四个街道、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作为新型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可适当提高比例。

      此外,为防止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出现房地产化倾向,《管理办法》明确新型产业用地(M0)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的政策导向,明确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的比例不得高于 49%(不含)。

知  多  点

      什么是新型产业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M0)是为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协同生产空间、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2.5 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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