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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对承包土地100亩有哪些政策补贴?

发布时间:2017-06-07 来源: 中工招商网 1897

农民承包土地国家是有一定的政策补贴的,关于农业”三项“补贴(直补、农资综合补、良种补贴),现在名叫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黑龙江的补贴消息已经出来了,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黑龙江省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自2017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业“三项补贴”统一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补贴已于近日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黑龙江省根据中央财政对农垦系统与市县有关补贴拨付渠道的不同,实行市县和农垦总局分别研究制定补贴改革办法,市县与农垦分别确定补贴依据,分别测算补贴标准。同时,改革坚持“远近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长远考虑是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保证合理合法耕地都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在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前,暂以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实行平稳过渡。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核实核准补贴面积,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全面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增加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促进和保障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关键点一,黑龙江省补贴标准为71,454元/亩。

消息中称,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市农业“三项补贴”资金规模和市县实际应补贴面积,2017年全省市统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4元。

关键点二,补贴依旧以原地主为准。

消息中称,凡是承包双方在合同中补贴归属有明确标明给谁的,按合同执行,没有合同或者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这与以前说的不同,与其他省市不同,与有关政策不同。

这段话比较绕口,直白的说,如果在承包土地的时候跟原地主签订了合同,并且合同中写明补贴归流转土地的农民(买地的),这个补贴才会给流转土地的农民。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农民在土地流转的时候都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就算签订了,原地主也很少会答应将这个补贴给流转者,并且就算答应不要补贴,也会提高地价,所以这个补贴土地流转的农民基本上是得不到的。

关键点三,黑龙江省农业补贴发放时间为7月末之前。

关键点四,此次补贴与玉米、大豆价格补贴无关。

根据留言看,很多农家朋友把“三项”补贴与玉米、大豆价格补贴混为一谈,认为就是同一个补贴,这是不对的。这次是耕地保护补贴,与玉米、大豆价格补贴无关。实在点说,就是玉米、大豆价格补贴另有,相信这回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这里还要告诉大家,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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