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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不能转大产权房?距离“合法化”还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7-05-31 来源: 中工招商网 690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也被称为“乡产权房”;在这里,咱农民朋友要注意,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称谓;该类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那么,小产权房距离“合法化”还有多远?能不能转成大产权房呢?

小产权房能不能转成大产权房呢?

根据研究发现,“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另一方面,在买房过程中界定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最主要的标准是看房产所占土地的来源。如果是国家(也就是当地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属于大产权(经济适用房除外)。这类房产在建设之初就已经向国家缴纳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用,个人在购买后,受到国家的认可,可以出售、抵押。

而小产权房如上文所说,其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建设用地一般是乡政府集体所有,以乡政府的名义开发。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不受国家承认。

可以说小产权是不可能转为大产权的,花钱、走关系都没用。除非国家将小产权的交易放开,或者说国家对小产权房屋的用地进行改造或者统一换证,才能转变成大产权。

在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10类不动产权将列入统一登记范围,这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将趋于“合法化”?还有多远呢?

根据查找的相关资料显示,不可否认的是,小产权房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个难以忽略的问题,农房宅基地的统一登记都将促进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正如有关专家所说,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对全国不动产的统一摸底管理,小产权房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动产,制度无法绕开,登不登记必须明确,《条例》的出台实施就更使得这一问题急需解决;因此,距离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应该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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