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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两个办法”5月24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 中工招商网 790

为了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完善相关配套性措施,切实解决被征收人房地产评估价格的公平合理以及从事房屋征收工作实施单位的职能定位和体制管理问题。市土地储备局作为市级房屋征收部门,从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实际需要出发,会同相关部门,在借鉴外省、市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成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了《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2017年5月24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法制化建设能力又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彰显着我市已把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贯穿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具体工作中。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评估市场和机构选定程序,公平公正的客观反映被征收人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有效监督和管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行为,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征收操作层面的积极作用,确保阳光、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实施征收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和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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