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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17-04-19 来源: 中工招商网 1777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昆山市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领,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新基调,立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新部署,按照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全力服务支撑'两聚一高'战略部署"的新要求,从昆山市委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目标任务出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市重点实事工程、重大产业、重大民生项目落地,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总量控制的原则。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我市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原则上参考近五年来我市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结合2017年度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计划。

(二)确保耕地数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同时确保我市住宅用地市场供应,尤其是保障性安居住房需求。

(三)确保我市2017年度重点实事工程、重大产业、重大民生项目优先的原则,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同时更加兼顾我市民生项目、重大惠民项目的用地保障,做到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的同时,提升我市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带来的幸福感。

(四)严把供地关、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在土地供应上,科学设定供地标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安排具体项目土地指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供地向我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倾斜,向高附加值产业、新能源领域、产业集聚区域,向投入强度高、产出效率高、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倾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本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2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本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50公顷,住宅用地75公顷(其中限价商品房20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5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公顷,特殊用地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区镇的产业发展、定位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需求,在土地供应环节注重“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换挡发展。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遵照城乡建设规划和产业结构,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在我市区镇联动发展思路指导下,坚持以区带镇,区镇协同发展的思路,避免经济同质化发展,注重区镇经济的互补性,优化区镇空间规划布局,促进我市各区镇共同繁荣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努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做好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制度,利用好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系统,加强已批未开发土地处置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腾出发展空间,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坚持改革和完善我市经营性土地集中招拍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精神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按照国土资源部实施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的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确定今年的“五类”调控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优先安排公益设施用地需求,注重控制商品住宅供供地规模,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政策。

适时对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合理调控进入土地市场的土地结构和规模,加强已批未开发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土地批后监管和闲置土地清理活动,依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供应政策,确保昆山市2017年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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