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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发布时间:2017-04-11 来源: 中工招商网 1045

农村宅基地是什么性质的房子,有人给出了这样一个评价:宅基地房是有局限的大产权房。因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虽然宅基地房具有完整权能,但是为了保护本村集体村民的福利,还是不能与城市居民或是外村人进行买卖流转。但是农村宅基地房抵押贷款试点的推行,说明国家正在探索如何让宅基地房真正越来越有价值,为百姓增加收益寻找途径。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建的房子和大产权房以及小产权房有什么区别?

以前大家不明白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现在明白了,小产权房比起大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很难拿到拆迁补偿、不受法律保护等等,问题很多,唯一的好处是便宜。随着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各种农村产权红利政策的出台,人们的目光逐渐聚焦于村里的宅基地房,有位朋友就通过后台咨询“大产权房、小产权房,那我的宅基地房算哪个?”

大家都知道在城里买的普通商品房,“五证”齐全,除了70年产权之外,房子任主人随意“处置”。但是一直听说会越来越值钱的宅基地房,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像城里的房子那样随意的卖给别人的,只允许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流转,并且还有标准面积的限制,抵押贷款也是只有个别试点才有。

说到这里,百姓就会问“这样的话,宅基地房就算小产权房了?”

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虽然都是建在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和小产权房是有本质区别的。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房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实际上算是违法建筑,不受法律的保护。外村人或是城里人在村集体买的宅基地房或是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都是无效。另外村民自己的宅基地房都有宅基证,但是小产权房是没有的,小产权房只有建造房子的第三方颁发的某种非正式意义的权属证明。

小产权房的出现一方面跟城市房价太高有关,另一方面也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关法律不明确有关。随着城镇化发展,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办法与城乡土地市场出现不匹配,比如农村有些地方闲置的房子逐渐增多,形成房屋资产“浪费”,有些地方人多地少,宅基地审批难。这些不匹配导致农民的房屋财产权利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今年国家出台《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正是根据现实需要,为盘活农村沉睡的资产给出的政策支持。

农村宅基地为什么要确权 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一、先说一说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覆盖全部农村和城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农村宅基地为什么要确权?

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

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

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

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

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目的主要在于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依法确认农民土地利益。

在确权登记的过程中摸清土地利用情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将农民和土地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确定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合理分配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所以说宅基地确权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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